| 12月21日至22日,以省经信委监察室正处级副主任吴敏为组长、省公安厅监察室主任张为民、省质监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虞红艺、省物价局检查分局二科科长朱丽群为成员的省企业治乱减负检查组一行四人,对我市2009年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次检查是根据省企业减负办的全年工作部署和下半年检查“通知”进行的。省减负办下半年主要对我省三个市、县(即:温州市、苍南县;丽水市、青田县;绍兴市、绍兴县)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我市为本次检查的第一站。21日下午,检查组先后去市行政审批中心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进行察看;到市质监局听取该局今年以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企业服务年”和“五项治理”活动等工作情况汇报,询问部门收费和质监协会有关情况。22日,检查组到苍南县进行检查,先后听取县质监局工作情况汇报、抽查了县行政审批中心和桥墩工商所;最后,听取了常务副县长邱华萍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检查期间,我市和苍南县的经贸、公安、物价,质监等部门有关领导陪同并配合检查。
检查结束时,检查组组长吴敏对我市和苍南县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情况给予较好的评介。他说:我市各级各部门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是重视的,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能做到标本兼治,注重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二是工作抓得比较实;三是工作重点比较明确;四是强化了监督;五是成效明显。吴敏组长对我市今后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各级政府要给予企业减负部门一定的经费保障,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履行好部门治乱减负工作职能,扎实有效地做好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二是在涉企收费工作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特别是对各类协会的收费、行政审批中心的收费公示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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