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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电力迎峰度夏期间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方案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30浏览次数:

 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温州市有序用电办公室温州市节能降耗办公室文件

温经贸电力〔2010〕202号

关于严格执行电力迎峰度夏期间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方案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

  根据省经信委、省有序用电协调小组、省节能办《关于印发下达2010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方案的紧急通知》(浙经信电力〔2010〕339号),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今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对全省高耗能企业实施有序用电。6月29日,吕祖善省长批示:“这项工作十分重要,不仅解决迎峰度夏电力缺口问题,更重要是确保完成能耗降低目标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必须确实抓到位,抓出实效”。因时间紧迫,为保证方案及时落实执行,请抓紧做好以下几件事:

  (一)各级政府要正确认识今夏实施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指导,落实责任,保证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方案有效落实,严格查处违反下达有序用电方案的行为。各级经贸部门要会同供电企业共同做好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实施工作。温州电力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级供电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要切实保证有序用电方案的实时监控和执行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级经贸部门速会同当地供电局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高耗能企业,要求按下达方案规定时间实施有序用电。

  (三)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下达的有序用电方案执行。做好有序用电期间生产安排,确保职工生活用电、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实行集中检修停产的企业,原则上有序用电时间按下达计划停产当日零时起,至下达计划停产结束日24时止。

  (四)各级供电企业要利用负荷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和记录保存企业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并于8月4日、9月4日和10月9日前,将上月所属企业有序用电执行情况按附件2表格填写汇总,报当地经贸部门,同时报送市经贸委统一汇总后报省经信委。非电网企业转供电的,由转供电企业监督执行和记录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时间将上月度所属企业有序用电执行情况按附件3表格填写汇总,报市经贸委统一上报。

  《2010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方案》执行过程中,若遇到实际问题,请及时向市经贸委反映。相关文件的电子文档可在省经信委网站(www.zjjxw.gov.cn)下载。

  联系人:林传旺  电话(传真):88968091

  邮箱:88968091@163.com

  附件:1、2010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方案(可在www.zjjxw.gov.cn下载)

                  2、2010年电力迎峰度夏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汇总表

  (可在www.zjjxw.gov.cn下载)

            3、2010年温州市第一批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方案明细表(1、2、3、4)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有序用电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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