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我市苍南县龙港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进场一批51头生猪,该场驻场检疫员在对该批生猪进行宰前瘦肉精检测时,发现采样的尿液通过快速检测含有瘦肉精,并严重超标。19时许,该县经贸局得知情况后,立即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经了解该批生猪系浙江力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苍南龙港生猪交易所)批发商赖秀利所有,是从福建省福清市购得,共计68头。除龙港屠宰场51头外,其余17头分别在巴曹屠宰场12头、金乡屠宰场5头,全部准备待宰。随即,该县屠管执法人员对该批68头生猪就地封存,不准屠宰,不准转移,及时消毒。同时,再次对该批生猪的尿液进行采样,送至浙江省兽药监察所作进一步检测。从出具的报告结果显示该批生猪瘦肉精含量严重超标。
鉴于案情重大,该县经贸局将相关情况向该县政府汇报。按照该县政府的指示要求,由该县工商局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该批生猪做出无害化处理的决定。6月13日下午,在该县经贸、农业、工商等部门的共同协助监督下,将该批68头瘦肉精生猪委托交由温州菜篮子畜禽屠宰加工有限公司进行扑杀,并进行了无害化销毁处理,避免了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经贸委市场运行调节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