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 温州市区电网供电能力限制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市政府转发的《温州电网供电能力限制预警方案》(温政办〔2006〕54号)文件规定,现将截止2008年6月底,市区电网中负载率达到“橙色”、“红色”和“黑色”预警等级的变电所、线路及其供电区域,按照负荷发展、电网运行情况进行滚动调整,并将预警信息予以发布(详见附表),市民也可登陆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www.wzjmw.gov.cn)查阅。请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消除预警的相关工作,预警区域内各类用户要自觉执行预警响应措施。具体响应措施如下:
  1、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区域内用户实行有序用电管理,非连续性生产企业按供电线路“停二开五”用电;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平均用电负荷控制早晚峰用电,辅助设备高峰时负荷压减至最低水平;高能耗企业和设备安排在深夜低谷用电。
  2、黑色预警响应措施。在红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非连续性生产企业按供电线路“停三开四”用电;宾馆、饭店、商场等商业用户早、晚峰用电负荷压减四分之一;除居民生活用电、“安居工程”、党政军警机关等重要用户外,控制黑色预警区域内的用电报装业务。
  

附件:市区电网预警信息发布

温州电网供电能力限制预警协调小组办公室
  温  州  市  有  序  用  电  办  公  室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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